全国煤矸石电厂分布
1、中国煤炭企业目前有煤矸石电厂120余座,装机容量184万kW;年发电量87亿kWh,煤矸石砖厂129座,年生产能力30亿块(折标砖);煤矸石和粉煤灰水泥厂163座,年生产能力1250万吨。截止到2002年,全国煤矿综合利用煤矸石约4200万吨。其中,煤矸石发电2800万吨,煤矸石水泥 300万吨,煤矸石制砖1000万吨,其他耗用100万吨。
2、吉林热电厂、吉林延吉热电、大唐吉林长山热电厂、吉林松原长山热电厂。
3、甘肃最大的煤田基地华亭县城东。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亭电厂位于甘肃最大的煤田基地华亭县城东,是甘肃省首家燃烧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型坑口电厂。
4、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华能白山煤矸石电厂,是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和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6:4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的。这座电厂是吉林省首例利用煤矸石、煤泥、洗中煤这三种废弃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电力项目。
环保局里主要有哪些部门呢?
环境管理部:主要负责环境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和指导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环境监测部:负责全国或区域性的环境状况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等,为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文件处理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人事处: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等。 综合处:协调各部门工作,承担信息整理、报告编制和综合分析等任务。 规划财务处(审计处):负责财务规划、资金管理、审计监督以及预算执行等工作。
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局的综合管理工作,如规划、财务、人事、行政等。同时负责全局性的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协调。污染防治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各类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各类污染的防治。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罪名有哪些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下列罪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毁坏耕地罪;擅自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包括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以及盗伐林木罪。
擅自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七)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八)破坏林木罪,包括: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公民个人或单位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等。
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
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环境行政案件,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范围。只有属于受案范围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以对其提起环境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广泛。由于环境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环境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也较广泛,包括负有环境保护和资源、生态保护职责的机关。例如,环保、海洋、港务、渔政渔港、交通、水利、铁道、民航、土地、农业、林业、矿产管理机关等。
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或者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履行管理职责的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或者不作为,导致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以“本案与你们无关,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原因拒绝受理本案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下,法院拒绝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结合该案例谈谈我国环境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