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效果
1、在 《辽宁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年生产规模低于3万吨的菱镁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2、积极配合省人大《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对全省无证探采、滥采乱挖、破坏资源、拖欠税费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落实办事机构,成为全国行动最早、部署最快的省份;对全省6 000多个大小矿山进行了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积极开展了资源整合。
3、辽宁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目前已探明的矿产种类达到79种,矿产地数量接近2000处。其中,64种矿产已经探明储量,具体产地达到552处。已开发利用的矿产约占已探明储量矿产的84%。在众多矿产中,辽宁的铁矿、菱镁矿、滑石、金刚石、玉石、大理石、熔剂灰岩、膨润土等矿产的蕴藏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关于四川省矿业权及其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四川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矿业权的“招、拍、挂”。2005年四川省委曾以川委办[2005]6号文提出“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通知”,强调“对新设置的矿权的出让和国有矿山企业破产后采矿权的重新出让,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拍卖为主。
矿业权评估收费标准如下:第一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评估收费标准,由协会的理事会研究确定。实施服务收费时,可依据已确定的标准,与委托人商定具体收费标准;评估收费标准应体现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以及服务的复杂程度,保持合理的差价。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已经步入法制化轨道,正在逐步建立以矿业权制度为核心的反映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通过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改,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组建国土资源部,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全国矿产资源管理相对集中统一了。
湖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1、年,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秉承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保护节约资源、支持发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发展的原则。通过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年是“十一五”开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新阶段,对资源的需求特别是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国家为防止经济“过热”、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对土地“闸门”把得更加严紧,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双重压力比往年更大、困难更多、任务更艰巨。
3、下篇则具体到各省级行政区的《北京市2003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3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这部分详细列出了各地区对2003年国土资源的统计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矿产开采、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详细数据和情况,为各地的经济发展和资源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4、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2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