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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监督办法(矿产资源监管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2、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

3、第一条规定,此细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的,明确了矿产资源的定义,包括由地质作用形成,具有利用价值,状态为固态、液态或气态的自然资源。矿产种类和分类详细见附录《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需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所制定的具体执行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矿产资源的定义、分类、所有权、勘查与开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法规的法律责任。细则首先定义了矿产资源,它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

如果矿藏发现在自己私人承包的自留山上,一方面有一定的奖励,按照《报矿奖励办法》实行。也可适当获得补偿。按《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在有人要开发的时候,你可以要求期限未满的补偿和已投入的财物损失。

矿物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它不是上帝的恩赐,而是经过几百万年,甚至几亿年的地质变化才形成的,它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所谓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河南省地质矿产资源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资源调剂需遵从矿产资源法、规划及开发利用方案。涉及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分配与利用,需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询问河南省地质矿产资源是否能进行资源调剂,需明确指代。若探讨资源调剂,其涉及面广,须遵循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在中国,资源调剂需按正规流程进行。

但省内矿产资源经过几十年的强力开发,以往勘查深度在300~500m以浅的矿产资源多数已开采完毕,很多矿山面临资源枯竭的状况,加强深部找矿是新形势下省内矿产资源勘查的必然选择,也是河南省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的希望所在。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第四章: 第四章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2、为了强化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保护采矿权人权益,维护开采秩序并推动矿业发展,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此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循本规定。

3、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

4、办法15199001相关收费已被调整;管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相关工作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管理。

5、但是,国家可在不改变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和采矿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开采权依法授予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并有权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采矿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6、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条例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保障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湖北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保障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区域地质调查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地质矿产勘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矿产勘查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