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勘查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全书是对我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的重要文献,它涵盖了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利用等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探矿权人享有多项权利,如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进行勘查,架设管线,通行特定区域,临时使用土地,优先取得新发现矿种和采矿权,以及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销售勘查成果。然而,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如需审批或履行其他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该实施细则共分为若干章节,涵盖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管理、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国家对矿山开发的政策
1、一般在矿体围岩不稳固,地表允许陷落的条件下采用。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土资源部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新规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2、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土资源部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新规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4、第14条列出矿山使用的设备、器材和安全标准,如采掘设备、电气设备、爆破器材、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第15条要求矿山企业定期检查和维修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建立技术档案,确保操作人员的绝缘保护,并规定了操作和检修的规范。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的原则
法治原则也是国家管理矿产资源的重要原则,国家依法对矿产资源进行管理,确保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国家重视公众的参与和意见,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积极倾听公众的声音,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加透明度。
第七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第八条 国家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第九条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业开发规划和地区开发规划,应当予以纠正。
【矿产资源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原则;矿产资源国家管理原则;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原则;探矿权、采矿权依法转让原则;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矿产资源与保护环境相一致原则;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对矿产资源实现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的原则等等。
矿产资源属什么部门管
1、法律分析:矿产资源属于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2、法律分析: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是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此外,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刑刑事责任。
3、总之,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管理权集中于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这体现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重视和管理。
4、矿业的管理部门是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矿产资源开发政策、审批矿业权、监管矿业活动以及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打击等。在地方层面,各省市的国土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是矿业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