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责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煤矿责任即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其作用是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责任:煤矿法人应负责煤矿的安全环保工作,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规程、组织安全培训等。质量责任:煤矿法人应负责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对质量问题负责。人员责任:煤矿法人应负责招聘、培训、管理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人力资源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煤矿死亡一人施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赔偿的民事责任,也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事故主要是由于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要求造成的,所以是主要责任,属于违章指挥。直接责任者即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地方关于煤矿行业的政策和规定,合法经营,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定。 负责组织制定煤矿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劳务用工制度,招聘相关人员,建立高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班组长主要职责首要是确保本班安全生产,需在队长指导下,合理调配劳动力,最大化利用工时,与全班工人紧密团结,完成既定生产任务。带领全班工人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开工前需全面检查现场安全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生产,对所辖范围内安全负直接责任。
煤矿安全科作为煤矿企业的关键部门,其首要职责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部门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在安全矿长的指导下,煤矿安全科需下井进行安全监督,同时承担矿综合安全管理和对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什么样的?
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于2010年8月30日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会议审议,自同年10月7日起实施。该规定旨在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制止违章:对于工人的违章操作,煤矿领导需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和纠正。公示带班信息:在井口公示带班领导的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带班时间等,以便员工监督。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交接班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3、区、队带班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按当班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杜绝违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一章总则 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 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答案:五必须是: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必须安全设施完善,必须加强安全培训,必须规范操作。五严禁是:严禁超能力生产,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使用非法违法工艺,严禁无证上岗操作,严禁违规冒险作业。
《劳动法》保障了矿工的基本权益,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了规范,确保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则具体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的职责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证照齐全、有效的正常生产煤矿。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
煤矿井下各岗位的操作规程
在煤矿生产中,确保安全和效率的操作规程至关重要。这三大规程分别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详细规定了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各项安全措施。它涵盖了从井下环境监测到人员安全防护的各个方面,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
煤矿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防尘措施: 掘进井巷防尘: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时进行喷雾,装岩时洒水,以及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第一篇总则,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第二篇井下部分,规定开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电气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井下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操作准备 检查维修所需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停送电时,必须按停电作业票规定执行并及时与矿调度联系。正常操作 作业前,必须检查维修电气设备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煤矿爆破安全员工作流程 (1)井下爆破工作心须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心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爆破作业。(2)每一放炮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持证岗。(3)当班需用的炮药、电管由当班放炮员持证限量领取,放炮员要严格执行爆破物品清退领用制度。
、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通风的检查,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区队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审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与区队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包括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如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这些人员需在证书取得后的每年参与一次再培训,确保其具备最新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从而保障煤矿的安全运行。对于工种岗位的调整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根据相关法规,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审期限为每三年一次。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所有管理人员能够持续接受培训,保持其知识和技能的最新性,进而提升煤矿的整体安全水平。因此,煤矿企业需要密切关注这一规定,并确保所有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复审培训,以确保其证书的有效性和煤矿的安全运行。
煤矿区队带班人员应当具备安全资格证书。根据煤矿安全网的信息,带班领导需要接受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且要获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此外,他们还应该熟悉井下各个生产系统的运作。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职业准入制度。
七)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驻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
需要。据煤矿安全网得知带班领导必须经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并熟悉井下各生产系统。安全资格证书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