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功能区划的简介
1、我国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包括我国管辖的内水、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其他海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毗邻海域除外)。
2、其次,海洋功能区划为实施海域使用论证、许可和有偿使用等管理制度提供支撑,确保海域的有序利用。此外,它对于海洋环境保护也至关重要,为确定海洋水质类型和实施污染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
3、海洋功能区划是海洋开发规划与海洋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它既可以为海洋发展规划尤其是海洋开发规划提供依据,也可以为海洋发展规划奠定基础。阿东指出海洋功能区划是我国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是合理开发与利用海洋空间和资源、解决用海矛盾、有效保护海洋生态健康的需要。
4、海洋功能区划的原则: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海域功能。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障国防安全,保证军事用海需要。
5、第3章着重于海洋功能区划的技术方法和依据,包括区划原则、处理不同要素关系的策略,以及构建的分类体系和划分标准,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烟台市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市建设
生态市建设已成为当今中国城市发展的主流,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市”建设热潮正席卷21世纪初的中国,形成一道独特的壮观景象。在这种背景下,尽快开展烟台市的生态市建设,有计划、有系统地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地发展经济,对保护烟台市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极其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东部,是我国重要的对外开放城市之一。区内山区面积广大,矿业发达,经济发展迅速。在地质环境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产生了多种环境地质问题并形成地质灾害,其中尤以矿山地质灾害最为突出。区内地质灾害分为内营力地质灾害、外营力地质灾害和人类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3类。
工程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复杂系统,结合烟台市本身的特点,建立了烟台市区工程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分为Ⅰ类区、Ⅱ类区、Ⅲ类区和Ⅳ类区,因此,各评价因素取4级变化指标。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区划方案
根据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和所具有的主导服务功能类型,将全国划分为生态调节、产品提供与人居保障3 类生态功能一级区。(2)在生态功能一级区的基础上,依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划分生态功能二级区。
生态功能分区是基于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分区等级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分三个等级。区划依据和分区等级分区生态功能区划分的依据,即划分各级生态功能区划单位的根据。不同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单位,其划分依据应是不同的。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在生态现状调查、生态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其空间分布规律,确定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提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东南部,位于北纬4°15~53°31,东经73°34~135°5,自北向南有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5个气候带。
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完整性。(2)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3)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自然保护区是人为划定的需专门加以保护的特殊地理区域。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