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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行为(矿产资源法违规开采处罚)

发布时间:2024-08-07

非法采矿违法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非法采矿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采矿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蕴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和各种矿物质的总称。

矿产资源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哪些?如何处理?

1、矿产资源行政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该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的行为。对主要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的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矿产资源行政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非法审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负责接收、保管地质资料的单位,不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保管职责。

3、从矿产资源执法实践看,主要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越界采矿、违法转让、违法批准勘査开采矿产资源等类型。需要注意的是,除擅自印制、伪造或者冒用勘査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外,其余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由相关部门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规定的矿产资源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决定并执行。如果出现管辖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共同上级政府或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5、《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规定了处罚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审批、违法行为制止、证据收集与调查、行政处罚决定的制作与送达等环节。

6、违法所得数额应当扣除其他固定资产在买卖、出租价款中所占的部分;对将采矿权用作抵押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违法所得包括因抵押取得的资金和其他财物。处以罚款,需要根据损失情况或者违法所得确定数额的,参照本条二款执行。

矿山非法开采怎么举报

1、法律分析:对于非法(违法)采矿,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投诉、举报、控告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向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投诉、举报或控告。如果有充足的证据也能够去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或控告。

2、一是向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投诉、举报或控告。二是对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343条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如果有充足的证据也能够去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或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3、找当地国土局、环保局举报。上面如果有人就向县政府举报。如果还是没有人管,就向新闻媒体举报。现在国家抓得这么严,还有人包含,我看他不想当官了。鼓励你举报。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查处

1、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按照矿产资源勘査、开采、转让、审批登记、补偿费征收、地质资料汇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可以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分类,如违法勘査、违法开采、违法转让、违法审批等。

2、矿产资源行政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该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的行为。对主要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的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矿产资源行政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非法审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负责接收、保管地质资料的单位,不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保管职责。

4、盗窃、破坏采矿设施或扰乱生产秩序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买卖、出租矿产资源或倒卖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矿产品的违规行为,会没收矿产和违法所得,并可能加重处罚。对破坏性开采造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5、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