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是一项关键的法规,旨在规范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该条例包含特种行业的定义、管理原则、管理责任、许可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十六条 特种行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因承包、受聘等实际负责特种行业经营的,该经营负责人为共同治安责任人。
提供住宿服务(凌晨二时至八时允许顾客滞留休息)的洗浴、按摩场所等其他经营单位,以及提供按日或者按小时住宿服务的公寓房、日租房、休息厅等,按照旅馆业的规定实施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旨在强化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第一条明确,本条例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的制定,规定了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第14条列出矿山使用的设备、器材和安全标准,如采掘设备、电气设备、爆破器材、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第15条要求矿山企业定期检查和维修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建立技术档案,确保操作人员的绝缘保护,并规定了操作和检修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详细规定了矿山企业及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以下是关键条款的解读: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反矿山安全法的行为进行罚款。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详细阐述。首先,采掘作业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其中包括技术保障和组织措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修改和补充。其次,矿山开采需要准备一系列图纸资料,包括地质图、矿山总布置图、井上下对照图、矿井巷道采场布置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7,其中规定了矿山应当有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安全设施,并明确提出了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的要求。这就是所谓的两个严禁,即严禁矿井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要求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六章中,详细规定了矿山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旦矿山发生事故,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向矿长或相关负责人报告,他们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方法
1、安全生产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2、强化各生产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作用,建设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做实自主管理,强化过程管控。
3、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